马正强同学(学号:20**4118,班级:23集成电路-2班)原系我校2022年入学的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学生,该生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和《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津理工校〔2017〕32号)第十章第五十条第五款之规定,经2026年5月26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议决议,予以退学处理。因退学决定书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退学决定书见附件。
请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到校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对学籍处理有异议的,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告知。
天津理工大学教务处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