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晓忠同学(学号:20185363 班级:18计算机-3班)累计受到三次学业警示且逾期未办理试读手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和《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津理工校〔2017〕32号)第十章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学校拟对陶晓忠同学予以退学处理。
对以上拟处理结果有任何需要陈述或申辩事宜,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到校进行陈述和申辩。上述通知作为正式告知法律依据。
天津理工大学教务处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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