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
根据《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津理工教务〔2018〕15号)的文件规定和要求,学校启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的结题鉴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结题范围
(一)2018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基金项目(见附件1)。
(二)2017年立项本次仍未结项的,学校将于12月底进行统一清理,收回项目研究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申报新项目的资格。未结项名单见附件2。
二、结题时间
教务处将于2020年6月中旬组织结题评审,具体评审方式和相关安排请项目负责人关注教务处网上通知。
三、结题方式
(一)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教务处对所有申报结项项目的结题报告进行查重,查重率原则上不得超过30%(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查重符合要求的可参加结题评审会。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评审。
四、项目材料准备与提交
请欲结题的教改项目负责人务必于6月5日(周五)17:00之前将结题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并连同电子版交教务处(办公楼26-105室,一式五份)。需要装订提交的材料包含:
(1)《教学基金项目鉴定表》(见附件3);
(2)审批的立项申报书(复印件);
(3)结题报告;
(4)项目经费使用报告;
(5)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6)相关的背景材料和支撑材料以及项目负责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五、其他说明
如果您有相关问题,请与教务处教研中心联系,联系人:李威,联系电话:60215228,邮箱:liwei_jw@126.com,也可加入“理工教改群”(qq群号218092568)咨询。
附件:1.2018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基金项目一览表
2.2017年立项尚未结项的校级教学基金项目一览表
3.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鉴定表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