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核成绩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可对考核成绩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予以补办。复核者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成绩复核申请表》交申请人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审批。具体程序见我校《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成绩复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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