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孜姑力·沙地尔同学(学号:20192458)原系我校2019年入学的语言文化学院英语专业学生,该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逾期未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和《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津理工校〔2017〕32号)第十章第五十条第四款之规定,经2025年1月8日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决议,予以退学处理。因退学决定书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退学决定书见附件。
请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到校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对学籍处理有异议的,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告知。
天津理工大学教务处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