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凝练高水平教学成果,激励和支持广大教师、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人员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津理工教务〔2022〕8号),学校决定启动我校教学基金2024年度资助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项目申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紧密结合学校培养目标定位和教育教学实践,以凝练高水平教学成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为目标进行申报建设。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创新性原则。紧密结合我市、我校高等教育的实际,从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力求反映前瞻性理论和前导性实践应用。
(二)实践性原则。坚持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推广应用价值。
(三)整合性原则。深化已有教学改革成果,整合优势资源,选择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跨学科、跨学校及校企联合研究。
(四)重点性原则。重点资助覆盖面广、推广价值大、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重点带动,整体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五)可行性原则。项目方案和内容具体可行,实验设计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项目类型和范围
本次校级教学基金资助范围包括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含五类专项),具体如下:
(一)重点项目
为进一步梳理各教学单位教学改革特色与建设成果,汇聚校院优势资源,以冲击下一届教学成果奖省部级以上奖项为目标,合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示范性的高水平教学成果,本年度学校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形式设立重点项目。
项目申报采用“揭榜挂帅”的机制,项目选题应紧贴立项指南中的研究方向,预期成果能有效支撑相关研究方向教学成果奖的凝练与申报。学校将对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的申报项目进行整合,遴选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总负责人,各申报项目作为子课题共同开展教改建设与成果培育,联合申报教学成果奖,共享建设成果。
项目以获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为结题要求;各子课题完成建设任务,经总负责人同意后,可申请验收。研究经费划拨至各子课题。
“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负责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在申报研究方向卓有建树,并具有教学管理经验,能够统筹项目整体建设的我校在职教师。项目负责人不受在研校级教学基金限制。项目组填写《天津理工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明确说明当前已有的研究基础、下一步的研究举措和预期成果。
(二)一般项目(含各类专项项目)
教学改革一般项目主要面向教学和教学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本年度设立以下五个方面的专项。
1.“三全育人”专项。紧密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开展教学改革研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教育教学体制机制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全面优化育人机制,全方位提升育人质量。
2.“大思政”育人专项。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思政课教学改革
创新,探索以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核心内涵、体现时代特点、适应教学需求的思政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切实提升思政课教学水平。
3.“课程思政”课改专项。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在高校思想
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挖掘专业课程的思政内涵,使思想政治
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4.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鼓励教师以学生为主体,立足现有硬件条件,改革创新实验教学方法、丰富拓展实验教学资源,创新开发并实施一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从根本上提升实验项目的层次与水平,促进学生自主实验,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5.“体美劳育人”专项。推进体美劳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创新,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实践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方法,有效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各类项目选题请见立项指南(附件1)。
三、申报名额
一般项目申报名额采用“基础+奖励”的计算方式进行分配,在各教学单位基本教学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一流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学研究开展情况、项目结题验收率等因素。重点项目不占用申报名额。
基础名额:专业数为3个及以下的教学单位名额为1个,专业数为3个以上的教学单位名额为2个。理学院和语言文化学院等公共基础课教学单位的申报名额在此基础上增加1个名额。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工程训练中心的名额为2个。
奖励名额:各教学单位每获批一个一流专业建设点增加1个名额,每认定或者培育一个校级基层教学组织增加1个名额。具体名额如下:
序号 |
教学单位名称 |
专业数 |
基础名额 |
一流专业数 |
基层教学组织数 |
奖励名额 |
总名额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6 |
2 |
4 |
3 |
7 |
9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2 |
5 |
2 |
7 |
9 |
3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4 |
2 |
3 |
3 |
6 |
8 |
4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2 |
5 |
3 |
8 |
10 |
5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2 |
2 |
2 |
4 |
6 |
6 |
化学化工学院 |
4 |
2 |
4 |
3 |
7 |
9 |
7 |
海运学院 |
4 |
2 |
1 |
1 |
2 |
4 |
8 |
管理学院 |
7 |
2 |
6 |
3 |
9 |
11 |
9 |
语言文化学院 |
3 |
1+1 |
1 |
1 |
2 |
4 |
10 |
社会发展学院 |
3 |
1 |
2 |
1 |
3 |
4 |
11 |
艺术学院 |
5 |
2 |
3 |
1 |
4 |
6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2 |
0 |
2 |
2 |
4 |
13 |
环境科学与安全工程学院 |
5 |
2 |
2 |
2 |
4 |
6 |
14 |
聋人工学院 |
4 |
2 |
1 |
2 |
3 |
5 |
15 |
理学院 |
2 |
1+1 |
2 |
1 |
3 |
5 |
16 |
体育教学部 |
0 |
2 |
0 |
1 |
1 |
3 |
17 |
工程训练中心 |
0 |
2 |
0 |
1 |
1 |
3 |
合计 |
|
61 |
33 |
41 |
32 |
73 |
106 |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教师、教学管理与教学辅助人员等均可申报。提倡和鼓励以教改课题组的形式集体申报立项,并实行项目管理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各项目组主要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且为我校教职工或企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项目主持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作为主持人限申请项目1项,主持和参与项目限2项(思政理论课教师参与“课程思政”课改专项不受项目数量限制),在申报项目时各个主要成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支持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实验、实践教学改革课题。在研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
(二)申报内容。申报项目除明确提出教育教学改革的主题、背景、必要性、研究目标、主要内容与基本实施方案外,还必须明确提出所申报项目的创新点、项目的可行性、具体实施对象、实施完成时间、预期取得的实际研究成果以及成果具体形式等。
(三)项目管理。鼓励院系之间和学科专业之间开展共性课题研究,开展系列化、系统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学校将加强对项目过程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交流研讨活动,督促项目如期完成任务。
(四)结题要求。所有获准立项资助的教学基金课题原则上应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结题。结题要求如下:
1.学校将重点考查项目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各类项目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须明确标注由“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资助,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同等或以上级别期刊发表教研论文的可凭加盖出版社公章的用稿通知和缴费证明申请结题验收。除“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和“课程思政”课改专项外,一般项目(含各类专项项目)的预期成果中应包含但不限于公开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取得同等水平教学研究成果。
3.“课程思政”课改专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须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并至少在一届学生中实施。
4.各项目在结题前必须对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主要内容、基本措施、实际成果、创新点及应用前景等进行全面总结,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填写结题鉴定表。
(五)考核验收和奖励机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具体要求按照《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津理工教务〔2022〕8号)执行。
(六)项目终止。如项目已达到最长研究期限(自立项之日起三年)仍未结题,学校将不再划拨后续经费,并收回已拨付经费,收回方式根据学校财务处的相关要求执行,且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可申报新的校级教学基金项目。各教学单位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的结题率将直接影响下一年度申报名额分配。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人根据申报教学基金项目的类别填写对应的项目申请书并上交所在教学单位。
(二)各教学单位填写《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8,一份,签字盖章版),并连同附件2-7材料(各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版),于6月20日(周四)下午16:00前统一提交教务处教研中心(26号楼105室),电子版由教学单位汇总后发送至tjlgjyz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以教学基金项目的形式资助教师广泛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培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重要举措,对营造教学研究学术氛围,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各单位对学校立项资助的教改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刘雨虹;联系电话:60215228。
理工教改工作群(QQ):218092568。
附件:1.教学基金项目立项指南
2.天津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3.天津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三全育人”专项)
4.天津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大思政”育人专项)
5.天津理工大学“课程思政”课改专项建设任务书
6.天津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
7.天津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体美劳育人”专项)
8.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
教学基金项目立项指南
一、重点项目立项指南
1.新工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
2.新文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
3.“大思政”理念下三全育人模式改革与实践
4.全纳教育的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
5.基于学科交叉融合的融教育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
6.基于个性化人才培养的微专业建设
7.其他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教学改革与实践
二、一般项目(含各类专项项目)立项指南
(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8.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进一流本科教育
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9.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研究与实践
10.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拔尖创新、卓越计划2.0、国际化、复合型等)
11.智慧教育与教育数字化转型研究与实践
12.体、美、劳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13.其他同类研究
(二)专业与课程建设改革
14.课程内涵建设与水平提升路径探索
15.信息技术推进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研究与实践
16.其他同类研究
(三)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
17.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和教学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18.实践育人平台建设研究与实践
19.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教学项目的建设、管理、开放研究与实践
20.共建共管共享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模式研究与实践
21.基于竞赛的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
22.创新创业教育实训平台建设研究与实践
23.面向专业类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研究与实践
24.其他同类研究
(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机制研究
25.新时期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究与实践
26.教师分类管理与分类评价研究与实践
27.教学名师及优秀教师培育机制研究与实践
28.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研究与实践
29.其他同类研究
(五)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30.课程考核模式和评价体系改革研究与实践
31.学生学习与发展评价研究与实践
32.教学质量评估与保障体系研究与实践
33.教学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研究与实践
34.其他同类研究
(六)思政教学改革和“课程思政”建设研究
35.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方式方法和模式研究
36.课程思政协同育人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37.课程思政、专业思政改革与实施路径研究
38.其他同类研究
(七)其他方面
39.对教学具有较高研究价值或改革成效的其他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