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勤同学(学号:****0136;班级:22机械工程-1班)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和《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津理工校〔2017〕32号)第十章第五十条第五款之规定,学校拟对张勤同学予以退学处理。
对以上拟处理结果有任何需要陈述或申辩事宜,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到校进行陈述和申辩。
上述通知作为正式告知法律依据。
天津理工大学教务处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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