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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4-07 16:30  

根据《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津理工教务〔20207号)相关规定,教务处现对本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日程进行统一安排。请各学院遵照日程,规范管理程序,严格资格审查和考核过程,确保该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一、申请资格

此次转专业工作面向2021级、2022级在籍在校学生。申请学生应符合《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津理工教务〔20207号)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及要求。

二、转专业招收计划及考核标准

前期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及就业状况,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了各专业接收计划、考核形式及考核标准。现公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拟接收转专业名额及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

三、日程安排

(一) 凡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且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定向生申请转专业者须持定向单位同意证明),须填写《天津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2),将《天津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和本人成绩单(一份)于202341712:00前交至现所在学院教务办,各学院联系人及办公地点详见下表。

 

学院

联系人

办公地点

办公电话

机械工程学院

毛老师

15号楼309

6021413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赵老师

11号楼521

60214026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陈老师

29号楼442

60214081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

钱老师

29号楼344

60214214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8号楼501B

60216836

化学化工学院

刘老师

19号楼206

60214258

海运学院

杨老师

27号楼B307

60214058

管理学院

杨老师

25号楼306

60215516

语言文化学院

彭老师

20号楼202

60214304

社会发展学院

周老师

20号楼407

60215408

环境科学与安全工程学院

刘老师

17号楼307

60216195

理学院

熊老师

10号楼405B

60215556

华信软件学院

李老师

软件园B504

58685387

 

提交转专业申请的注意事项:

1.除《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及要求外,部分专业有具体转专业申请资格要求,请详细阅读《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拟接收转专业名额及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

2.《天津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2)中学生、家长签字务必由本人签署,凡发现伪造签字者一律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3.根据《天津理工大学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津理工党人武〔20211号)相关规定,对于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要求的学生,按照学校日程安排,经申请转入学院考核合格,优先录取。

4.对考核标准有疑问者可咨询拟转入学院的联系人。

5.已被2022级明理卓越创新班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本次转专业。

6.申请转入2022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生,须前往校档案馆(位于图书馆一层)调取本人录取新生名册,并将其连同《天津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和本人成绩单一并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

(二) 学生所在学院对转专业申请者进行初审,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202341912:00前报教务处。

(三) 教务处汇总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志愿填报情况,预计于2023426日前公布转专业笔试考核安排。

(四) 202357日至2023531日为转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时间。

(五) 各接收学院汇总整理考核结果,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转入学生名单,以纪要形式于202369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并由主管领导在《天津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2)上签署意见。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教学资源、学生学业修读状况及转专业考核成绩,确定学生具体转入年级。

(六) 教务处预计于20236月下旬汇总各学院转入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七) 公示期满,教务处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提请校学籍学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八)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过期按自动弃权处理,不予补办。

工作日程若因故变更,以教务处最新通知安排为准。

四、后续事宜

(一)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请提前与转入专业主管教学工作的老师联系确认好后续修读计划,并按照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工作安排主动调整(退原专业课程、选新专业课程)个人下学期课表。

(二)    学生转专业前已修且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及转专业笔试考核及格课程,若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相同或相近,学生填写《天津理工大学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认定申请表》,经转入学院审核通过后,可以做学分认定。

(三)    学生转专业后须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开设但未修读(或未认定)的课程,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拟接收转专业名额及考核情况汇总表》

2.《天津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教务处

202347

附件【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拟接收转专业名额及考核情况汇总表》.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天津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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