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机构设置 | 实践教学 | 学籍管理 | 考试管理 | 教学运行 | 教学研究 | 专业建设 | 招生信息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2-05-23 15:12  

各教学单位及校级教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学校启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的结题鉴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结题范围

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基金项目(见附件1);2019年立项未结项的校级教学基金项目(见附件2)。2019年立项此次仍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学校将于202212月底进行统一清理,收回项目研究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申报新项目的资格

二、结题时间

教务处将于20226月上旬组织召开结题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安排请项目负责人关注教务处网上通知。

三、结题方式

(一)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教务处对申报教改结项项目的结题报告进行查重,查重率原则上不得超过30%(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查重符合要求的可参加结题评审会。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召开结题评审会。专家组通过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听取项目负责人针对项目进行的汇报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

四、项目材料准备与提交

(一)项目结题材料提交

请欲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530日(周一)16:00之前将结题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办公楼26-105室),电子版发送到tjlgjyzx@163.com

需要装订提交的材料包含:

1)《教学基金项目鉴定表》(见附件3);

2)审批的立项申报书(复印件);

3)结题报告;

4)项目经费使用报告(见附件4);

5)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6)相关的背景材料和支撑材料以及项目负责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二)项目汇报内容准备。请各校级教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围绕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及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等方面提前准备好项目汇报PPT。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其他说明

(一)一篇论文只能作为一个校级教改项目的支撑成果,论文中应明确有该校级教学基金项目支持;

(二)如果您有相关问题,请与教务处教研中心联系。理工教改群(QQ):218092568。联系人:裴智慧,联系电话:60215228。联系地址:办公楼26-105室。


附件:

1.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基金项目一览表

2.2019年立项未结项的校级教学基金项目一览表

3.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鉴定表

        4.教改项目经费使用报告

5.天津理工大学校级教学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



2022523


附件【津理工教务处〔2022〕17号-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 教务管理平台
* CET查询
* 学籍学历查询
* 学位信息查询

Copyright © 2015 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30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