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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2021-07-08 11:40  

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教务处关于启动 2021 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的通知》(津理工教务处〔2021〕28 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 个人申报,所在学院(部门)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议,校 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并经学校批准,以下 87 个项目获得 2021 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立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2021 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分类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经费资助额度 2 万元,一般项目 5000 元。根据《天津 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津理工教务〔 2018 15 号), 学校将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交流研讨活动,并 设置教学基金结项考核评价机制。此次所有获准立项资助的教学 基金项目研究周期 2 年,将于 2022 6 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 原则上应于 2023 6 月底前完成结题。结题要求如下:
        1. 学校将认真考查项目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 质量及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推
广价值的成果。
        2. 除“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 一般项目外,其他 一般项目须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相关教研论文 1
篇,重点项目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教研论文一篇,并明确标 注项目号及由“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资助。同一篇论文不可 由多个项目资助。
        3.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和“课程思政”课改专 项相关内容须纳入课程教学大纲,并至少在一届学生中实施。
        4. 关于项目成员,经费预算等的调整,应由项目负责人于项 目中期检查时提出。
        5. 项目在结题前必须对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主要内容,基 本措施,实际成果,创新点及应用前景等进行全面总结,提交相 应的书面报告,填写结题鉴定表。

       请各教学单位加大支持,加强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按期按质完成教学研究任务。


        附件: 2021 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及批准经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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