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教务处关于启动 2021 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的通知》(津理工教务处〔2021〕28 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
个人申报,所在学院(部门)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议,校
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并经学校批准,以下
87
个项目获得
2021
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立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2021
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分类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经费资助额度
2
万元,一般项目
5000
元。根据《天津
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津理工教务〔
2018
〕
15
号),
学校将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交流研讨活动,并
设置教学基金结项考核评价机制。此次所有获准立项资助的教学
基金项目研究周期
2
年,将于
2022
年
6
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
原则上应于
2023
年
6
月底前完成结题。结题要求如下:
1.
学校将认真考查项目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
质量及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推
广价值的成果。
2.
除“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 一般项目外,其他
一般项目须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相关教研论文
1
篇,重点项目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教研论文一篇,并明确标
注项目号及由“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资助。同一篇论文不可
由多个项目资助。
3.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和“课程思政”课改专
项相关内容须纳入课程教学大纲,并至少在一届学生中实施。
4.
关于项目成员,经费预算等的调整,应由项目负责人于项
目中期检查时提出。
5.
项目在结题前必须对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主要内容,基
本措施,实际成果,创新点及应用前景等进行全面总结,提交相
应的书面报告,填写结题鉴定表。
请各教学单位加大支持,加强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按期按质完成教学研究任务。
附件:
2021
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及批准经费一览表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