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教务处关于启动2019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理工教务处〔2019〕66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学院(部门)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议,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并经学校批准,以下92个项目获得2019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立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2019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分类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经费资助额度2万元,一般项目5000元。根据《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津理工教务〔2018〕15号),学校将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交流研讨活动,并设置教学基金结项考核评价机制。此次所有获准立项资助的教学基金项目原则上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结题。结题要求如下:
1.学校将认真考查项目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除“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 一般项目和“课程思政”课改专项一般项目外,其他项目须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相关教研论文1篇(重点项目须发高水平教研论文),并明确标注由“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资助。
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和“课程思政”课改专项相关内容须纳入课程教学大纲,并至少在一届学生中实施。
4.项目在结题前必须对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主要内容、基本措施、实际成果、创新点及应用前景等进行全面总结,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填写结题鉴定表。
项目申报书将于开学后发放给项目负责人,其中申报书内容存在与项目管理要求不符的,需进一步修改方可定稿。
请各教学单位加大支持、加强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按期按质完成教学研究任务。
附件:2019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及批准经费一览表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