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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启动2023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6-01 10:25  

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励和支持广大教师、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人员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津理工教务〔20228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启动我校教学基金2023年度资助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项目申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天津理工大学“十四五”时期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需求为导向、质量为核心的思路,紧密结合学校培养目标定位和教育教学实践的实际,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项目申报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创新性原则。紧密结合我市、我校高等教育的实际,从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力求反映前瞻性理论和前导性实践应用。

(二)实践性原则。坚持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推广应用价值。

(三)整合性原则。深化已有教学改革成果,整合优势资源,选择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跨学科、跨学校及校企联合研究。

(四)重点性原则。重点资助覆盖面广、推广价值大、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重点带动,整体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五)可行性原则。项目方案和内容具体可行,实验设计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项目类型和范围

本次校级教学基金资助范围包括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及五类专项项目,具体如下:

(一)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二)思政课教改专项。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探索以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核心内涵、体现时代特点、适应教学需求的思政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切实提升思政课教学水平。

(三)“课程思政”课改专项。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挖掘专业课程的思政内涵,使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鼓励教师以学生为主体,立足现有硬件条件,改革创新实验教学方法、丰富拓展实验教学资源,创新开发并实施一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从根本上提升实验项目的层次与水平,促进学生自主实验,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五)“体美劳育人”专项。推进体美劳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创新,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实践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方法,有效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六)“特殊教育”专项。分为“残疾学生视频课程专项”和“听障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专项”,具体要求见附件78

各类项目选题请见立项指南(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教师、教学管理与教学辅助人员等均可申报。提倡和鼓励以教改课题组的形式集体申报立项,并实行项目管理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重点项目各子课题和一般项目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作为主持人限申请项1主持和参与项目限2项(思政理论课教师参与课程思政课改专项不受项目数量限制),在申报项目时各个主要成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支持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实验、实践教学改革课题。在研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

(二)申报内容。申报项目明确提出教育教学改革的主题、背景、必要性、研究目标、主要内容与基本实施方案外,还必须明确提出所申报项目的创新点、项目的可行性、具体实施对象、实施完成时间、预期取得的实际研究成果以及成果具体形式等。

(三)申报类别。本年度教改课题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应按照研究内容分设课题,课题数量为2-3个,内设各课题要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相对的完整性,各课题间要彼此契合、相互衔接,形成有机的整体,项目各课题组及成员之间,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有紧密的合作。鼓励院系之间和学科专业之间开展共性课题研究,开展系列化、系统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重点项目将作为教学成果进行重点培育,预期成果中应包含但不限于高水平教研论文及相应研究成果或获批省部级及以上课程、教材、教学类项目、奖励等“课程思政”课改专项残疾学生视频课程专项的重点项目不设子课题。

一般项目不内设课题,主要面向教学和教学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除“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和“课程思政”课改专项外,一般项目的预期成果中应包含但不限于公开发表教研论文1或取得同等水平教学研究成果

)学校将加强对项目过程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开展交流研讨活动,督促项目如期完成任务。

)所有获准立项资助的教学基金课题原则上应于20256月底前完成结题。结题要求如下:

1.学校将认真考项目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各类项目公开发表教研论文明确标注由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资助,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同等或以上级别期刊发表教研论文的可凭加盖出版社公章的用稿通知申请结项验收。

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须纳入课程教学大纲,并至少在一届学生中实施。

4.“课程思政”课改专项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并至少在一届学生中实施。

5.各项目在结题前必须对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主要内容、基本措施、实际成果、创新点及应用前景等进行全面总结,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填写结题鉴定表。

)学校设立教学基金结项考核验收和奖励机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具体要求按照《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津理工教务〔20228号)(附件10)执行。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人根据申报教学基金项目的类别填写对应的项目申请书并上交所在教学单位。

(二)各教学单位填写《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9,一份,并连同附件2-8材料(各一式五份),67日(周)下午16:00前统一交教务处教研中心(26号楼105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tjlgjyz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教学基金项目的形式资助教师广泛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学校深化教育教学、培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重举措,对营造教学研究学术氛围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对学校立项资助的教改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裴智慧联系电话:60215228

理工教改工作群(QQ):218092568


附件1.教学基金项目立项指南

             2.天津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3.天津理工大学思政课教改专项申报书

      4.天津理工大学“课程思政”课改专项建设任务书

             5.天津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发专项

             6.天津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体美劳育人专项)

             7.天津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残疾学生视频课程专项申报书

             8.天津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听障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专项申报书

             9.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10.天津理工大学教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


       2023531


附件【津理工教务处〔2023〕25号-教务处关于启动2023年校级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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