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了解本科课堂教学情况,科学、客观地评价教学质量,推动教师课堂教学改革,学校将于近期启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6月20日起各学院分阶段组织2015-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联合培养相关专业学生、留学生)进行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面向2015-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联合培养相关专业学生、留学生)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评价组织与实施
学生评价工作由教务处与学院共同组织开展。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评价日程以及评价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反馈;各学院负责组织和培训本单位师生按照日程参与评价。
三、评价方法
学生登录校园门户(http://my.tjut.edu.cn),输入账号(学生一卡通号)和密码进行身份验证后,进入“师生服务”专栏的“教学质量评价”模块。系统根据学生选课情况显示应评价的课程信息,学生逐一选择课程,客观公正地选定相应的评价等级,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点击保存即完成一门课程的评价。再次选择另一门课程,重复上述操作步骤,完成所有课程评价,点击提交。特别注意在教学评价时每评价一门课程需要保存一次,所有应评课程必须一次全部评完后才能提交,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四、评价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6月20日 |
教务系统启动学生评价功能。 |
6月20日—6月26日 |
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电子工程学院、海运学院、汉语言文化学院、理学院、聋人工学院等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评价。 |
7月2日—7月11日 |
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科学与安全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国际工商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华信软件学院等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评价。 |
7月16日—7月27日 |
未评价学生补漏阶段。 |
暑假期间 |
教务处汇总数据、进行评价总结。 |
9月10日前 |
信息门户教师端开放评价结果查询。 |
五、评价要求和说明
(一)对学院的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教学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向学生充分说明网上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参评学生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本次评价活动,对照评价指标,对每一门课程作出准确的评判。
2.各学院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学生进行评价。教学研究与评价中心实时监控网上评价进度情况,并及时向各学院反馈评价工作意见。
3.各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本学院教学评价工作;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应密切配合,确保学生全员、高质量参评。
(二)对学生的评价说明
1.每位同学必须对教学质量评价中所列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不得请人代替。
2.为保证学生权益,网上评价系统在设计上保证每位学生的评价信息不被公开和查看。
3.每项评价指标分为很好、好、一般、尚可和差五个等级,评价时每位同学根据每门课程的学习感受直接点选。
4.每门课程的十三个评价指标不能全部评定相同等级,否则系统将视为无效评价,将导致你无法完成评价工作。在评价时,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评价指标及指标内涵,对老师负责,对自己负责,对课程或教师提出真诚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学生评价的结果将作为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主讲教师遴选等评先评优工作的基础指标,也是学院检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效果、组织安排教师教学培训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学校安排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本学院学生评价准备工作。
学生评价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价中心联系,联系人:陈彦婷,李威 ;联系电话:60215228。
附件: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的说明(学生版)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的说明(学生版)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了解本科课堂教学情况,强化学生在学校教学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教学监督、教学反馈的作用,学校将于6月20日启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各学院分阶段组织2015-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联合培养相关专业学生、留学生)进行课程网上教学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法
学生登录信息门户(http://my.tjut.edu.cn),输入账号(学生一卡通号)和密码进行身份验证后,进入“师生服务”专栏的“教学质量评价”模块。系统根据学生选课情况显示应评价的课程信息,学生逐一选择课程,客观公正地选定相应的评价等级,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点击保存即完成一门课程的评价。再次选择另一门课程,重复上述操作步骤,完成所有课程评价,点击提交。特别注意在教学评价时需要每评价一门课程保存一次,所有应评课程必须一次全部评完才能提交,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二、评价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6月20日 |
教务系统启动学生评价功能。 |
6月20日—6月26日 |
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电子工程学院、海运学院、汉语言文化学院、理学院、聋人工学院等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评价。 |
7月2日—7月11日 |
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科学与安全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国际工商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华信软件学院等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评价。 |
7月16日—7月27日 |
未评价学生补漏阶段。 |
暑假期间 |
教务处汇总数据、进行评价总结。 |
三、评价要求和说明
1.每位同学必须对教学质量评价中所列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不得请人代替评价。
2.为保证学生权益,网上评价系统在设计上保证每位学生的评价信息不被公开和查看。任课教师在下一学期期初方可查看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对于学生考试成绩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3.每项评价指标分为很好、好、一般、尚可和差五个等级,评价时请你根据每门课程的学习感受直接点选。
4.每门课程的十三个评价指标不能全部评定相同等级,否则系统将视为无效评价,将导致你无法完成评价工作。在评价时,请各位同学本着对老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阅读评价指标及指标内涵,对课程或教师提出真诚的意见和建议。
5.为避免网络拥堵影响同学们选课,请错峰安排网上评价与选课时间,具体通知可登陆学校信息门户网站“院部处通知/公告”栏查看。
6.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评价的同学将被限制查询期末考试成绩,8月20日之后方可查询。
评价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教务办或学校教务处,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60215228。
同学们,你们的建议与意见对于学校教学工作的改进以及教学质量的提高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请大家务必本着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认真对每一门课程进行评价。再次感谢所有同学的支持和配合!
天津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