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广建同学(学号:20163261 班级:17船舶电子-1班)试读期满未达到试读期学分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和《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津理工校〔2017〕32号)第十章第五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学校拟对朱广建同学予以退学处理。
郑天意同学(学号:20163304 班级:16船舶电子-2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五款之规定和《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津理工校〔2017〕32号)第十章第五十条第九款之规定,学校拟对郑天意同学予以退学处理。
朱泽亚同学(学号:20150550 班级:15机械工程(卓越)-1班)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和《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津理工校〔2017〕32号)第十章第五十条第五款之规定,学校拟对朱泽亚同学予以退学处理。
对以上拟处理结果有任何需要陈述或申辩事宜,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到校进行陈述和申辩。上述通知作为正式告知法律依据。
天津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