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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9-08-22 10:19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学校定于本学期第一、四教学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教学检查主要针对教学秩序及教学资源保障情况,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教务处、校督导组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纪律方面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校历安排监督检查教职工按时到岗情况,并于开学前做好本单位师生教学规范的培训工作,提醒师生提前确认课表,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要求任课教师至少于第一堂课前一个工作日到教室熟悉教学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多媒体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0214419)。

(二)课堂教学方面

1. 检查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应开设课程的实际开出情况(包括课表的执行情况)。

2.检查任课教师到课及准备情况(检查重点是新教师、外聘教师及其应准备的教学材料情况)。

3.检查教材使用及到位情况。

4.检查学生课堂出勤及课堂秩序情况。

(三)实践教学方面

1.各实验室要在开课前做好安全检查及本学期实验准备工作,对实验器材和药品等做好认真的保养和检查,及时更新和补充,以确保实验课的顺利开出。

2.跨学院开设的各种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涉及单位应及时联系,确保教学任务落实到位,课程准备充分。

3.抽查各教学单位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出实验课程的实验开设记录情况。

二、检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自查工作由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同时拟订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二)检查人员要求严格规范、公正负责,巡视时要佩带巡视证,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如教学单位在此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做出处理,属于教学事故的事件按《天津理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四)各教学单位于2019926日前将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自查报告交教务处。

(五)教务处根据检查情况在学校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予以公布。

负责人:刘宝森 电话:60215828

三、校级检查安排

(一)参加人员

教务处全体人员、校教学督导组全体人员。

(二)巡视安排

总巡视:郑清春

主校区:王云亮

1号楼、2号楼、3号楼:

白杨 王晶 倪维晨

同时负责走访:机械工程学院、电气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安全工程学院

4号楼、5号楼、6号楼:

张惊雷 宋星宇 陈彦婷  李莉芬

同时负责走访:海运学院、国际工商学院、管理学院、理学院

27号楼A区:

马玉明 李威

同时负责走访: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汉语言文化学院、艺术学院

28号楼AB区:

郝丽芳 于京 袁镜瑶

同时负责走访: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聋人工学院

华信软件学院:孙桂华 宫书宏

教务处值班教师:刘宝森 电话:60215828  

(三)时间安排

请巡视人员于上课前20分钟(即上午740950,下午13401550)在指定地点(均在各教学楼一楼大厅、华信软件学院在华信软件学院办公楼楼前)集合后再对所负责教学区和教学单位进行检查和走访。

                                     

                                                   201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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