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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学生学业修读事宜的通知
2019-07-03 13:07 教务处 

各学院:

经教务处和学院研究决定,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学生(包含答辩未通过,因故未参加答辩,查重检测重复率高于70%),学业修读事宜通知如下:

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且不满足结业资格的学生,取消本年度答辩资格,第二年重新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延长修业年限手续。

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且满足结业资格的学生,填写《天津理工大学本科学生结业申请表》后可申请参与暑期重修班选课,利用暑期修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参加本次毕业设计(论文)重修的学生需填写《天津理工大学学生暑期重修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学院请于7月8日中午前汇总本学院的《天津理工大学学生暑期重修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报送至教务处。

各学院请于8月19日-8月23日,依照《天津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进行查重检测,查重不通过的学生取消本年度答辩资格,第二年重新做毕业设计(论文)。

暑期重修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提交时间为8月26日——8月30日,由学院自行组织。重修成绩暂不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体现,提交成绩为电子版及纸质版成绩汇总表。

学生通过答辩后,若完成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修满要求的各类课程学分和总学分,可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申请结业换毕业,若同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要求,可同时申请学位证书。证书中载明的毕业时间、获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预计在9月底发放。

暑期重修班具体选课缴费办法,请见教务处将于本学期末发布的《关于2019年开设暑期结业生重修班及选课的通知》。

附件【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学生学业修读事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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