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文件规定,学校从即日起受理一批学士学位申请。请符合条件的普通本科学士学位申请者于2019年6月5日前,携带毕业证原件、毕业证同版1.5寸照片、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材料到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学士学位申请。学校将按照程序进行相关审批和后续制证事宜。
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停止统一发放纸质成绩单,凡因PETS-3、PETS-5申请学士学位者,需从官网(http://cjcx.neea.edu.cn/)自行打印成绩单,并在成绩单上书写“此成绩单由本人从中国教育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本人保证信息真实,特申请学士学位”,并附个人签名和落款日期。
按照《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文件规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学院提出学士学位申请。凡未按时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一律不予受理,请在有效期内的后续申请时间段按程序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天津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9年5月21日